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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
来源: 发布日期: 2021-04-20

因工作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购买服务人员1名,派遣到扬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从事办公辅助工作,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坚持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采取公开自愿报名,择优录取的方式。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执法局办公辅助1名。

三、聘用及待遇

录用后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内,工资待遇为2300元/月,按国家规定缴纳五险一金。劳动关系由扬扬州市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派遣至扬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

四、招聘条件

1、身体健康,男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具备基本的办公软件使用能力;

3、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心,吃苦耐劳,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五、招聘程序和方法

招聘工作采取面试、体检和考察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1、报名时间:2021月 4月21 日- 4月 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00。

2、报名地点:  扬州市邗江中路119号217室 

3、报名程序:报名人员持相关证件及复印件至扬州市兴业劳务派遣有限公司报名进行资格初审,经审核合格后,填写《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交近期同底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办理报名手续。

4、报名注意事项:

1)报名前,请务必认真阅读本公告,弄清具体规定,遵循相关要求。报考人员报名与参加考试等场合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报名时,需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历证书、相关证明文件、户口本等。上述材料均要出示原件并提供复印件,身份证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

3)本人现场报名确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受委托人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报考人应提供的规定证件及相关材料。

4)报名者必须如实填写《报名登记表》,并对其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取消报考资格。

5、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后,符合条件者通知进入面试,初审未通过的,不再另行通知。

6、体检

通过面试的人员统一组织到具有相当资质的医院体检,费用由应聘者支付。

六、联系方式:房先生 0514-87968631

附件-扬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开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公告.docx